为加强物资采购结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结算管理效率,避免无合同供货、无履约订单先供货、无履约送货单先供货,同时结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承诺函”内容。现对履约平台线上结算要求补充如下:
必须先有履约订单,商家发货前必须先编辑并打印履约平台送货单(即结算资料中的送货单上的制单时间不得晚于送货时间和签收时间)。如有不按该要求办理结算者我部可按照各供货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
(1)无合同/无订单进场材料不对账、不结算、不付款;
(2)自愿接受罚没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平台保证金等;
(3)自愿接受在五矿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处罚。
执行日期:自2023年7月20日起。
钢厂直供材料结算参照执行或按照宝冶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